湖南轨道芷江庆湾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04月21日,注册地位于湖南省怀化市芷江侗族自治县芷江镇和平路52号,法定代表人为李剑。涉及范围包括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涉及活动,具体涉及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用石加工;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建设项目的本质安全程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第45号令颁布,第79号令修改)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湖南轨道芷江庆湾矿业有限公司怀化市芷江县庆湾矿区自储自用柴油建设项目属于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所以该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必须进行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受涟湖南轨道芷江庆湾矿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湖南良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根据该加油站提供的“湖南轨道芷江庆湾矿业有限公司怀化市芷江县庆湾矿区自储自用柴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相关资料,结合现场勘察情况,在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建设项目资料的基础上,对该改建项目中所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识别和分析,用科学、合理、适用的安全评价方法,对建设项目中危险、有害因素导致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并根据定性、定量分析的结果,为消除或减弱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技术和管理措施及建议。从安全角度出发,对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了客观、公正地评价。综合设计的要求,按照《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要求完成了本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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